父子合作生产制毒物品,双双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03-31 10:51 作者: 来源:中国禁毒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犯罪分子的制毒“梦工厂”被彻底摧毁。

  案情回顾

  2021年1月至8月,黄某、刘某、何某三人(均另案处理)共谋并尝试制造氯胺酮(俗称“K粉”),但因原材料受国家管制难以通过正常途径购买,三人便想购买化工材料、设备自行生产邻酮(学名“邻氯苯基环戊酮”,以下简称邻酮),用于制造出氯胺酮。但因技术原因,一直无法制作出邻酮。

  2021年11月许,黄某研究出邻酮的制作工艺并拉拢赖某参与其中,随后赖某帮助黄某寻找到被告人袁某家作为制作场所。2022年3月,被告人赖某又拉拢其儿子赖某某共同制造邻酮,并安排在袁某家中二楼房间负责生产,直至同年5月,在此期间,被告人赖某、赖某某、袁某三人分工协助,共同为黄某生产邻酮。

  截至当年5月,赖某、赖某某、袁某共生产出邻酮约10公斤,全部被黄某拿走在南康制作出氯胺酮约650多克。此外黄某共支付3万元报酬给赖某,赖某将其中1800元分配给赖某某,其中4000元分配给袁某。

  2022年9月5日,黄某、何某等人携带氯胺酮前往福建漳州市长泰区交易时,被长泰警方抓获,氯胺酮被现场查获。同日,赖某、赖某某、袁某先后被信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赖某某、袁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情节较重,构成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鉴于被告人赖某、赖某某是累犯,被告人袁某是从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赖某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二、被告人赖某某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三、被告人袁某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四、追缴被告人赖某违法所得24200元、追缴被告人赖某某违法所得1800元、追缴被告人袁某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五、公安机关扣押未随案移送的氢氧化钠2瓶、消毒水2桶、漏斗2个、圆底烧瓶2个、冷凝管2个(不同长度)、三口烧瓶4个、导管8节、温度计1个、量杯2个(不同规格)、锥形反应皿1个、抽过滤瓶1个、真空泵4台(不同规格)、数显智能控温磁力搅拌器1台、低温冷冻剂循环泵2台(规格不同)、桶15个、消毒水1桶、漏斗3个、铁桶1个、环戊烯5个、苯棕3个、硫酸镁7瓶、氢氧化钠1箱(规格按照扣押决定书列明为准)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六、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赖某手机一部、赖某某手机一部、袁某手机二部,予以没收,依法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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