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明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市级管辖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1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国土资发〔2017〕26号
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属地管辖为主,以级别管辖为补充。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国办法>第七条的解释》(国土资源部令第67号)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省级管辖范围的通知》规定,现就我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市级管辖范围明确如下:
一、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重大、复杂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指:
1、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市人民政府要求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2、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其他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二、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即城区分局和高新区分局管辖范围)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直属大队查处。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