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涉企柔性执法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益阳市自然资源局柔性执法清单》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益阳市自然资源局柔性执法清单(不予处罚事项)
2.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柔性执法清单从
轻处罚事项)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柔性执法
清单(不予处罚事项)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 机关 |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非法占用土地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
2 |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一)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二)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
|
3 |
破坏耕地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
|
4 |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
|
5 |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复垦或恢复种植条件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 机关 |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6 |
收回国有土地当事人拒不交出、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
|
7 |
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
|
8 |
擅自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违反规定出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
|
9 |
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性后果,或者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 |
附件2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柔性执法
清单(从轻处罚事项)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 机关 |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非法占用土地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
2 |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
|
3 |
破坏耕地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
|
4 |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
|
5 |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未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复垦或恢复种植条件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
6 |
收回国有土地当事人拒不交出、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
|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 机关 |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7 |
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
|
8 |
擅自出让、转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违反规定出让、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
|
9 |
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六条 |
|
10 |
无证采矿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
11 |
越界采矿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
12 |
破坏性采矿 |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