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办理事项 |
需要证明 |
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或材料形式 |
1 |
地图审核审批 |
涉密数据进行保密技术处理证明文件 |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2019〕第5号 第十一条: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编制的地图,应当提供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证明文件。 地图上表达的其他专业内容、信息、数据等,国家对其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公开的相关文件。 |
自然资源部门 |
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或受遗赠) |
死亡证明材料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自然资源部门 |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民政部门的火化证。 |
3 |
抵押权变更登记 |
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三)债务履行期限变更的; (四)抵押权顺位变更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被担保债权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如果该抵押权的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与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材料。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最高额抵押权发生变更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债权范围变更的;(三)最高债权额变更的;(四)债权确定的期间变更的;(五)抵押权顺位变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最高债权额、债权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更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如果该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与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 |
自然资源部门 |
其他抵押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