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国土资源局责任清单(2016)
发布时间:2017-03-09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湘政发〔20155号)要求,对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进行调整,现将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2016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责任清单

调整后,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事项共计1729项。其中,部门主要职责558项、部门职责边界470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00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301项。

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责任清单调整公布后,各部门应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职。

二、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或废止、部门职能变化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市政府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强化监督管理

市政府工作部门要以此次调整责任清单为契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维护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以方便群众办事。

过去公布的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益阳市人民政府部门责任清单(2016年版)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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