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命文化园(新殡仪馆及陵园项目)听证会代表意见采纳情况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0-07-27 18:16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628日下午1500,益阳市生命文化园(新殡仪馆及陵园)项目听证会在益阳市赫山区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顺利召开。会上,听证代表就项目建设提出了若干需要解决的问题,专家及有关部门、区政府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现场解答。根据听证会相关要求,现就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的采纳情况回复如下:

1、部分代表认为选址位置不适宜。提出理由如下:(1)选址范围内有耕地、一级保护山体、三处大型居民祖坟山,且属于寨子仑村风景保护区范围;(2)与周边安置小区、学校的距离过近。

答复:不予采纳。

原因:该项目属公益性项目,符合相关规划的调整范围。项目与益娄高速安置小区距离满足相关要求。石坝学校师生已由赫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全部并入石笋学校,将来如仍需保留教学班,该学校另行选址搬迁。

2、合理划定建设项目控制区,对限制当地居民开发建设的区域,要求依法征收,否则不能限制居民建设。

答复:采纳。

3、提高征收补偿标准,按照经营性用地(商业用地)标准来计算安置补偿费用。

答复:不予采纳。

原因:土地征收补偿不存在经营性用地(商业用地)补偿标准。

4、对火化炉周围百米范围内的居民进行拆迁安置补偿。

答复:不予采纳。按环评要求执行。

5、由政府承担或免去水、电、燃气开户费用。

答复:部分采纳。

原因:按相关政策办理。

6、要求免去益娄高速安置区住户宅基地土地使用费。

答复:不予采纳。

原因:益娄高速安置区住户宅基地土地使用费与本项目听证事宜无关。

7、对户口迁出但田土属征拆范围的也与当地被征地村民同等条件安置补偿;征拆前搭建的养猪棚或已三通一平,但现因征拆无法继续建设使用的,要求补偿前期投入。

答复:部分采纳。按相关政策办理。

8、落实全组人员社保待遇,包括所有已成年子女。

答复:部分采纳。按相关政策办理。

9、要求妥善安置选址范围内的原有坟墓,例如就地安置或建设集体公益墓地。

答复:采纳。

10、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

答复:采纳。

11、要求村上对殡葬服务的承包人享有推荐权;希望村集体能够向经营者收取管理费、协调费、卫生费等费用。

答复:不予采纳。

原因: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12、对当地居民的殡葬需求优先处理,对当地居民的收费给予优惠,如五折等。

答复:不予采纳。

原因: 上述殡葬服务属经营者自主经营行为。

13、要为当地居民建设看得见、摸得着、实事求是的惠民工程,统筹建设配套设施,尽快解决益娄高速安置基地居民生活水、电、气、绿化、亮化、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到位的问题,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答复:采纳。

14、合理设计新殡仪馆出入口及周边道路,避免新增车流对上跨铁路桥的现状道路进一步造成损害。

答复:采纳。

15、提出统一整理剩余的28亩农用地,便于机械化农耕,对受项目影响水系进行清淤、硬化等提质改造。

答复:采纳。

16、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严格把控环境监测工作,数据采集时须邀请当地居民代表参加,公示检测结果。

答复:采纳。

17、该项目产生的污水要求规范处理,不能造成水源污染,不破坏原有的井水等资源。

答复:采纳。

18、要求该项目建成后严格控制音量,生活区不能听到园区经营产生的任何声音,不能造成噪音污染。严格规范祭祀形式,只允许鲜花祭祀,不能燃放鞭炮、抛洒纸钱、使用传统祭祀用品,避免营造传统观念中“阴森”的气氛,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质量。

答复:部分采纳。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执行。

19、采取措施优化视觉效果,从居民区及远处公路不能看见明显的墓碑,避免对悼念者以外的群众产生直观的视觉影响。

答复:部分采纳。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视觉影响。

20、排放气体应当规范处理,不能造成空气污染。

答复:采纳。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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