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听证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7 14:40 作者: 来源: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323日至331日,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组织机关”)对益阳粮食麻袋厂“青工楼”棚户区改造项目(金山路东侧、金谷家园住宅小区南侧)规划方案进行了批前公示,期间收到群众反馈意见。经审查,组织机关认为该事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定于202081015:00(周一下午),在组织机关十一楼听证室对上述事项举行听证会(地址:龙洲南路299号)。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27日至87日。

一、参加听证会报名程序

(一)报名地址:组织机关十一楼1127

(二)报名日期:85日—87

(三)报名时间:8:3012:00  14:3018:00

(四)报名方式:

1.报名者根据与该事项利害关系不同,被划分为本栋住户、北面住户、东面住户、南面住户、西面住户、其他利害关系人,共五类。其中北面住户、东面住户、南面住户、西面住户属于相邻住户

2.报名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

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手写“本复印件仅用于报名听证会。代理人签字:xxx。日期:xxx”,并按代理人手印。为最大程度保障真实性和公平性,代理人仅能代理一名委托人。代理人对其受委托的真实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3.因后续抽选代表程序对名额进行了分配,为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听证权,属于本栋住户、相邻住户的报名者,还需携带能够证明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本栋住户、相邻住户报名,以户为单位,不支持同户多人报名。如报名者房号重复,后报名者均不作为住户登记。

“证明材料”指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社区或业委会等组织开具的证明等等,能够初步证明房屋使用权的书面材料。报名者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不能证明属于本栋住户、相邻住户,或证明材料证据力不足的报名者,作为“其他利害关系人”类别登记报名信息。

4.逾期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者,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听证会代表产生程序

《湖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听证超过15人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按照提出听证申请的顺序或者抽签、推荐等方式确定15名代表参加听证。”据此,如报名人数超过15人,组织机关将在听证会召开前当场抽选听证代表。如报名人数未超过15人,则所有报名者均作为听证参加人,直接召开听证会。

1.时间:810日(周一)15:00

2.地点:组织机关十一楼听证室

3.名额分配:

原则上抽选本栋住户2名、北面住户5名(因影响相对较大)、东面住户2名、南面住户2名、西面住户2名、其他利害关系人2名作为听证代表。如同类报名者人数不足,空余名额按实际情况分配至报名人数较多的类别。

4.监督:公民可现场见证抽签程序,参与抽选的关键环节。

5.结果公布:听证代表现场产生并宣读,全程录音录像。

6.其他说明:未被抽选为代表的报名者,可以通过听证代表汇总传达意见,也可以向主持人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意见;在会场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可以旁听听证会。

三、听证会相关事项

1.听证代表(参加人)缺席听证或者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听证代表(参加人)或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件进入会场。

本人确有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前向组织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代理人签字,应注明代理人身份证号。授权委托书提交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当场签字,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3.听证代表(参加人)可以准备相应证据,并对所出示证据的真实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听证会在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会场秩序。《湖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不如实陈述意见,提供虚假证据,扰乱听证秩序的,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给予警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听证会结束前,听证代表(参加人)应当场阅读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名。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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