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补充征集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4 15:03 作者: 来源: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554 字体:【大】 【中】 【小】

经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公开补充征集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补充完善益阳市中心城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库,承担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经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注册,并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通过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二、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正本校对)。

2.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注册证书复印件(正本校对)。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出具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机构通过核验及备案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可于20211124日至2021128日到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益阳市龙洲南路299号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栋916室)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和申请材料。

联系人:文先生;联系电话:07374213016

四、资格审查及公示公告

对报名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10天,公示完成之日为建库之日。

五、其他

1.入库评估中介机构须于公示到期后10日内按《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入驻电子卖场。

2.评估价格按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发布〈湖南省土地评估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土协发〔201926号)的最低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含)。

3.对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起始时间从建库之日起计算。

4.采取单宗地库内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1个更新周期内被抽取后2次(含)不接受评估委托事项或不能如期提交评估报告的中介机构,实时调整出库。

5.评估报告被评为五等土地估价报告的,实时调整出库。

6.违反行业诚信公约被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和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通报,实时调整出库。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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