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法规科
根据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工作要求,现就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1日,我局办结行政许可2217件,办结行政确认33181件,办结行政处罚32件,办结含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征收3件。其中,规划类行政许可312件、国土矿产类行政许可1905件;行政确认均为不动产登记事项;土地类行政处罚29件、矿产类行政处罚3件。上述行政执法案件中,涉企案件21件,重大执法决定32件,均为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决定文书已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并链接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公示网站。不动产有关执法决定信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公示。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制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等文件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局官网、政务服务网等页面,全面公示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信息,执法事项,执法决定文书;购置执法记录仪,建设可以录像的听证询问室;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涉企行政检查情况
严格遵守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规定,对常规、定期检查事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接受市优办关于涉企检查有关工作的统一安排,与被检查对象充分沟通,做到年初报计划,到期发通知,检查全记录,查后有通报。
三、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安排,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自2018年起以“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开展全市测绘资质巡查与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并根据省厅要求实现三年全覆盖。2020年是实施该行政检查的第三年,即前两年未被抽到的、抽到后检查不合格的单位100%检查到位。充分利用全省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网络平台,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公示监管抽查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要求,利用平台操作流程实施行政检查工作。
四、行政强制措施使用情况
严格依法适用行政强制措施,仅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征收人员送达《限期腾地告知书》等行政强制文书,一并告知复议诉讼途径,充分尊重当事人依法救济的权利。
五、规范使用行政裁量权情况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依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湘自然资规〔2019〕5号)执行,在裁量基准范围内确定行政处罚罚款金额。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