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25 10:00 作者: 来源: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2240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11125   法规科

2021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很多工作还在努力和摸索。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我局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直还算稳扎稳打,基本到位。关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做到了事前通过司法局行政执法专栏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通过政务服务网公示执法事项、法律依据、流程、救济途径等信息;事中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有关事实和法律依据,告知陈述申辩权;事后在局官网公示行政许可、处罚决定文书。关于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执法支队配置了执法记录仪,局机关建设了可以全程录音录像的听证室,但是全部一线执法人员配置执法终端的问题,几经波折,目前还是没有得到支持,现在只能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在关键环节用自己的手机拍照,或者留下文字记录。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成立了法制审核委员会,法规科参与重大执法案件审理会议,并对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里明确的事项进行审查,对执法决定文书进行修改完善。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推进情况

我局一如既往地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和不动产登记领域。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及“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先后下放34项行政审批权限委托授权局属分局直接审批;放开市场,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注销下属的益阳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和益阳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事业单位建制,测绘市场向所有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开放,建立益阳市中心城区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库,降低土地评估市场准入门;明确局首席审批员,授予29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权;我局125个政务服务事项中,除按照上级要求,5个建设工程审批事项必须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以及41个不动产事项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直接受理外,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均已授权在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二是,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填报局权责清单。重新梳理局政务服务事项,制定了新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在政务服务网及局官网公布。新的《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精简了受理资料,删减了模糊项资料。事项办结时限缩减至法定办结时限的45%以内,首席审批员审批事项和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结时限缩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在政务服务网上梳理、填报、发布了我局权责清单154项。

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制度。制定、修订了《局例会制度》、《分局例会制度》、《行政审批工作规程》、《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审批首问责任制》、《行政审批事项回访制度》、《政务窗口投诉处理制度》、《绿色通道服务制度》、《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等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制度。

四是,推动“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多审合一”工作。依托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实现“多规合一”协同审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在统一委托、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成果的规范平台上办理竣工验收阶段测绘事项,实现“多测合一”。合并规划核实与土地核查验收事项,统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与土地核查验收证书,实现“多验合一”。合并规划选址书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实现“多审合一”;进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工程建设项目事项联合审批。

五是,持续创新服务举措,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帮代办服务”、“定制服务”;开设“企业服务专窗”;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多渠道一次性告知,多渠道办事,推行“委屈服务奖”等措施,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对下级行政执法的指导

我局在对区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的指导体现在各业务科室机构的日常工作指导和专项业务培训上。今年以来,组织区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邀请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领导开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讲座一次;组织下级机关参加省厅开展的法规业务培训一次;执法支队组织区县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一次。此外,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安排,市中心城区的行政处罚职权现阶段不宜下放至乡镇,因此我局有关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职权未委托乡镇一级行使。

四、年度执法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381件,其中包括土地资源交易类71件,土地利用类12件,规划类297件,矿产资源类1件;办理行政处罚26件;办理行政确认56014件,均为不动产登记案件,其中发证22732件,出具证明33282件;办理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总平图审查、提出规划条件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228件。

五、其他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0年以来,我局努力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定《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要求分管领导出庭责任。根据市委法治办通报,2021年我局前三季度出庭应诉共31件,其中负责人出庭27件,负责人出庭率达到87%,较往年大大提高。

(二)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希望推进省一级层面达成共识,统一有关行政检查业务的工作流程,并整合平台,从源头推动行政检查改革,也避免重复工作。现状我局各业务科室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有的因省厅组织形式要求,难以转变检查形式;有的由省厅统一抽选,特别是利用其他平台系统进行抽选,没有整合进“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有的因往年的工作流程根深蒂固,且问责形式不允许“随机检查、集中检查”,而是只能要求工作人员随时监管。上述问题,希望可以从法治建设层面,自下而上反映情况,从省一级统一标准,整合平台,真正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合理利用。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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