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5 15:12 作者: 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

  1.我局在2023年10月25日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工作任务分工及实施方案。

  (二)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

  2.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并于2023年9月18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内的系列主题思想。

  3.在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中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传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高本部门党组依法执政水平(落实党组依法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4.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制定《局长办公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局党组会议制度》。

  5.我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还聘请了坐班律师协助日常工作,依法开展民事合同、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今年法律顾问已审查文件140件,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服务保障。

  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职责

  6.将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湖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湘法委发〔2021〕4号)要求,主要负责人进行年度述法,并于12月15日前按照要求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7.我局在2023年10月25日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排部署本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工作任务分工及实施方案。

  8.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配套制定本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9.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实际优化内网系统,优化行政处罚案件会审会制度,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规划类、土地类、矿产资源类等各类业务审批例会,搭建行政检查监管沟通协作机制,不断健全与完善行政执法有关会议、调查、督察、联络协调、信息反馈、监督问责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本部门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

  10.根据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标准,持续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的督察与指导工作,于8月份对市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机构,和各县市区局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查,通过案卷评查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根据市委法治办要求,按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部门的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二)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工作联络

  11.强化本部门法规科人员配备,本单位法规科(信访科)在岗人员共5人,其中在编人员3人,跟班学习1人,坐班律师1人(从事法规专职工作人员3人)。

  12.积极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沟通联络、对接工作,及时报送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信息,全年报送法治建设工作信息15条。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3.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编制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局官网公布,明确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本年度起草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文件1件,即《益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方案》,在制定过程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法定程序。

  14.落实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规范行政决策。本年度组织《益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听证会,并发布意见采纳情况及说明。

  15.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三统一”工作,本年度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印发《益阳市新增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办法》(益资规发〔2023〕7号),“三统一”编号为YYCR-2023-16001,该文件已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在局官网及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推进政府部门全面依法履职

  16.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增强政府的执行能力。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全面梳理权责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同时公布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救济权利、监督途径等信息,实现动态调整。

  17.依法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切实加强本部门的民商事合同合法性、公平性审核审查工作,全年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共94件。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局官网、政务服务网等页面,全面公示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信息,执法事项,执法决定文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购置执法记录终端,设立可以录像的听证询问室,制定《音像记录清单》;严格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落实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委员会,制定并公示法制审核清单,对行政执法决定依法进行法制审核。

  19.积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的培训考试工作。将执法终端购置与执法证挂钩,推动全局执法人员积极报考,全局参考率、通过率整体较高。目前已完成2023年执法资格证发放工作,在局官网公示执法人员名单并及时调整、动态维护。

  20.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开展执法培训。今年5月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培训会,全市共70余人参加培训。

  (四)着力化解行政争议

  21.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和不断优化《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分管负责人、科室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截至目前,我局本年度机关负责人共出庭67件,出庭率为100%。

  (五)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

  22.我局严格按照《益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益法办〔2020〕22号)的要求开展专项督察,于今年8月份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督察工作动员会,通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评查、集中评审的形式对市局执法机构、各县市区局行政执法及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察。

  2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制定并公布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涉企检查工作计划,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要求依法开展涉企检查执法工作。

  24.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执行“两法衔接”制度,在专用网络平台及时录入共享信息,移送案件。自2021年至今,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件。积极与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沟通对接,多措并举推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实质性化解,本年度,我局与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同化解非诉执行案件4宗。

  五、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

  (一)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工作实效

  25.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信访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开展“送法下乡”宣传、进社区宣传、“4.22”世界地球日宣传、“5.12”防灾减灾日宣传、“6.25”全国土地日宣传、“8.29”全国测绘日宣传等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多平台、多形式深入宣传了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测绘、基本农田保护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还通过公布执法文书和法律依据进行了“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工作。

  26.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旁听庭审制度》,分别于2023年9月7日、10月17日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

  27.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制定《局务会学法制度》,今年组织局务会学法4次。落实“湖南法网”年度考法工作,本年度我局应学应考人员学法考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时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一并报告。

  28.加强部门法治文化建设,在局官网设置法治宣传专栏,用于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在局内网设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库,为日常办公提供法律参考;在办公大楼设置法治宣传专栏,宣传法治有关文件或知识;设置法律法规书籍橱窗,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29.健全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公益普法制度,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制定本单位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普法重点任务清单》。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积极参加“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按时自查并提交评议报告。

  (二)持续推进“八五”普法

  30.根据全市“八五”普法工作统一安排,认真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31.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并强化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推进本部门流程优化工作。切实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全程帮代办服务,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五减一优”(减流程、减时间、减资料、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全面推行“帮代办”服务,打造“资规事益好办”“资规事小益帮办”“‘资规事一次未办好’受理专窗”“益登记+服务”等服务品牌,设置“小益”“小阳”帮代办服务品牌。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32.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全面推行集成服务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将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行政审批合为一项审批事项,将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合成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设置了不动产+水、电、气联办业务窗口,积极配合“证照联办”“证照分离”等改革有关工作。

  33.落实涉企柔性执法制度,推行“一目录、四清单”工作,不断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我局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贯彻执行柔性执法政策要求。一是在问题发现初始,向当事人宣讲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消除违法状态;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和《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柔性执法清单》的有关规定,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相关措施;三是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的十条措施》,精准稳慎执纪执法、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我局本年度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宗。

  34.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督”,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改革。在政务服务网站公开办理事务所需全部资料及要求,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缺失的申请材料及要求;通过银行“融E办”抵押登记系统的延伸,让群众和企业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可以实现“不见面审批”;通过省中心“一窗办事”外网平台和市不动产“一库一平台”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开发商通过政务外网录入资料后,网络无缝对接到内网进行审批,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二)依法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35.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制定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要求对拟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深入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政策承诺,未出现不遵守政策承诺的情形。

  36.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据人民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依法启动不动产权查封程序,本年度依法查封不动产1258件。本机关无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职权,在行政执法工作未出现侵犯行政相对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持续自查自纠,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37.加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力度,依职权查处在重大民生领域中发生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件。

  38.我局无查处企业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与经营行为的行政职权。

  七、加分项目

  39.牵头起草了《益阳市中心城区资江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该地方性法规已于2023年8月30日经益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9月22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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