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人民政府、资阳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直机关和中央、省驻益单位:
根据《益阳市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中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地下车位(库)办证范围的问题
合法建设并已建已售地下车位(库)的可以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对地下车位(库)建设验收等资料缺失的,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补充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参照问题楼盘处置方式处理。对违规建设的地下车位(库),不予确权登记发证。
二、关于开发企业或有关单位缺失或不再具备相应资格申请的问题
开发企业注(吊)销、破产、法人代表失联、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过期,以及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开发主体缺失,无法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项目地下车位(库)首次登记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指定项目所在地社区或上级主管部门,经在项目小区公示、不动产官网进行公告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项目所在地社区或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地下车位(库)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负责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的相关工作。
三、关于缺失首次登记法定资料收件的问题
对地下车位(库)首次登记法定资料缺失,按以下资料收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主体);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地下车位(库)建设工程出具的符合上位规划要求意见;
5.住建部门对地下车位(库)所在楼栋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
6.地下车位(库)地籍调查成果、测绘报告;
7.国动办对是否属于人防工程或人防车位出具的审核意见。
若因开发主体缺失,由项目所在地社区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时,免除不动产登记费。
四、关于转移登记收件资料、合同认定和相关税费的问题
(一)地下车位(库)转移登记,按以下资料收取: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主体);
3.地下车位(库)买卖合同;
4.地下车位(库)税费征缴凭证。
(二)由项目所在地社区或上级主管部门作为申请主体的,应对已售车位(库)的真实买受人严格把关。
(三)开发主体存续的,对购买车位(库)原合同为单独签订的使用权、或与住宅捆绑销售的使用权、或赠送车位(库)使用权、或签订的租赁合同、协议书等情形的,均需将原合同变更为买卖合同,买受人依据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缴纳相关税费后方可办理转移登记;开发主体缺失的,买受人应如实申报,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纳税人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车位(库)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价格。
(四)买受人办理好地下车位(库)不动产权证后,由买受人向住建部门申请财政契税补贴,在2026年7月9日(含7月9日)前已售地下车位(库)办理不动产登记并缴纳契税,契税采取先征收后补助100%。
(五)申请契税补贴应提供的资料与申请程序
1.提供的资料:
(1)车位契税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主体);
(3)银行卡;
(4)不动产权属证书;
(5)契税发票;
(6)由开发企业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申办程序为“个人申请—企业确认—住建受理—财政审核”,具体为“市住建局在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设置服务专窗,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开发企业递交资料到服务专窗,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住建局,再由市住建局拨付至买受人银行账户”。
五、关于地下车位(库)合法合规的问题
测量机构在进行地下车位(库)测量时,如发现破坏已审查的地下车位(库)施工图原有尺寸、数量、位置、分布等行为,报主管部门进行核实,住建部门发现违法违规建设情况及时移送市城管执法局处理,测量机构需在依法整改处置后再出具测绘报告。
住建部门负责在新建项目施工图审查环节中,根据有关规范对地下车位(库)的合法合规性提出审查意见。对项目进行综合验收,根据审查通过的地下室施工图将用地范围、建筑面积、起止深度、功能用途和配建地下停车场的空间范围、建筑面积及停车位尺寸、数量、位置、分布等情况纳入验收范围,并进行实地核验,出具竣工验收的备案意见。
六、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缴纳的问题
在《暂行办法》实施期间申请登记的地下车位(库)免收物业维修基金。
七、关于人防工程或人防车位的问题
国动办对地下车位(库)是否属于人防工程或人防车位进行甄别并出具审核意见,测量机构根据审核意见将人防工程或人防车位标注于测绘成果上。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附件:购买益阳市中心城区地下车位(库)契税补贴申请表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