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一)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
1.我局在2022年5月23日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
(二)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
2.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2022年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并于2022年5月16日和2022年9月8日开展了两次专题学习。
3.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在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中学习传达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主要内容。在三月份局系统业务大讲堂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并为局系统所有干职工征订发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一书,还通过“送法下乡”活动、国家宪法日、世界地球日等重点日宣传活动及局微信群等多形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高本部门党组依法执政水平
4.我局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还聘请了坐班律师协助日常工作,依法开展民事合同、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今年法律顾问已审查文件156件,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服务保障。
5.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制定《局长办公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局党组会议制度》。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
6.结合职责权限和本部门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法定程序。制定了《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组织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
7.落实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规范行政决策。我局2022年进行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共4项,分别是《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益阳市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益阳市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益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22年共公开征求意见4次,举行听证会2次,正开展风险评估3次,拟于2022年11月2日、11月15日分别召开听证会各1次,目前已发布听证会公告。其中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益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文号为益资规发〔2022〕36号。
8.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三统一”、备案和事后审查监督工作,做好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9.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增强政府的执行能力。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全面梳理权责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同时公布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救济权利、监督途径等信息,实现动态调整。
10.依法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切实加强本部门的民商事合同合法性、公平性审核审查工作,截至2022年10月15日,全年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共156件。
1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局官网、政务服务网等页面,全面公示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信息,执法事项,执法决定文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购置执法记录终端,设立可以录像的听证询问室,制定《音像记录清单》;严格根据省厅文件要求落实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委员会,制定法制审核清单,对行政执法决定依法进行法制审核。
12.积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培训和考试工作。将执法终端购置与执法证挂钩,推动全局执法证报考工作。目前已完成2022年执法资格证换发工作,将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组织新一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和考证工作。
1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定》,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化、整合为统一通用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执法行为,并开展我市自然资源系统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通过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局官网、政务服务网等页面,全面公示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信息,执法事项,执法决定文书,并将有关案件及时录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
14.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和不断优化《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分管负责人、科室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根据目前已通报的出庭应诉数据,我局前两季度机关负责人共出庭26件,出庭率为93%。
15.我局严格按照《益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益法办〔2020〕22号)的要求开展专项督察,目前已制定《2022年益阳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察计划》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益阳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将在十月中下旬对区县开展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查。
16.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在2022年7月6日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推进会,制定并公开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开展涉企检查执法工作。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
17.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及“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还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开展了“送法下乡”宣传、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宣传、《信访工作条例》进社区宣传、“5·12”防灾减灾日宣传、“6·25”全国土地日宣传、“8·29”全国测绘日宣传等一系列法律宣传活动,多平台、多形式深入宣传了土地管理、城乡规划、测绘、基本农田保护、信访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还通过公布执法文书和法律依据进行了“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工作。
18.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旁听庭审制度》,于2022年4月26日组织了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
19.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多次中心组学法,落实年度考法工作,2022年度我局277名工作人员除临近退休、产假、病休等原因免考的31人外,其余246名应学应考人员学法考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20.加强部门法治文化建设,我局在官网设置法治宣传专栏,用于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在局内网设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库,为日常办公提供法律参考,还设置了法律法规书籍橱窗,并通过局微信工作群和微信公众号积极学习宣传讨论业务相关法律知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21.健全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公益普法制度,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普法重点任务清单》。通过绩效考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年终绩效评分的形式予以通报。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
22.根据全市“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及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五”普法工作要点》,成立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本机关“八五”普法工作。
23.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并强化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推进本部门流程优化工作。切实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全程帮代办服务,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五减一优”(减流程、减时间、减资料、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全面推行“帮代办”服务,打造“资规事益好办”“资规事小益帮办”“‘资规事一次中未办好’受理专窗”“益登记+服务”等服务品牌,设置“小益”“小阳”帮代办服务品牌。
24.继续深化“多证合一”,将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行政审批合为一项审批事项,将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合成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设置了不动产+水、电、气联办业务窗口,积极配合“证照联办”“证照分离”等改革有关工作任务。
25.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督”,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改革。在政务服务网站公开办理事务所需全部资料及要求,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缺失的申请材料及要求;通过银行“融E办”抵押登记系统的延伸,让群众和企业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可以实现“不见面审批”;通过省中心“一窗办事”外网平台和市不动产“一库一平台”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开发商通过政务外网录入资料后。网络无缝对接到内网进行审批,真正实现“一网通办”。
26.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通过《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制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深入学习《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政策承诺,未出现不遵守政策承诺的情形。
27.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并印发了《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企柔性执法清单》,明确不予处罚和从轻处罚事项。本机关无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职权,在行政执法工作未出现侵犯行政相对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28.加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力度,依职权查处在重大民生领域中发生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8项。
29.制定2022年涉企检查工作计划并公布,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我局无查处企业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与经营行为的行政职权。
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30.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将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31.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宣读《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任务分解表》,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32.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配套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与实施方案》。
33.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工作研讨微信群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工作会议、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联络协调、信息反馈、监督问责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我局上半年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上年度复议应诉案件不利后果案件进行分析通报,并开展了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力推动本部门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提升。
34.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的督察与指导工作,将在十月中下旬对各区县局、科室、直属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督查。根据市委法治办要求,将于11月15日前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部门的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35.强化本部门法规科人员配备,本单位法规科(信访科)在岗人员共5人,其中在编人员3人,跟班学习1人,坐班律师1人,从事法规专职工作人员3人。
36.积极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沟通联络、对接工作,及时报送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信息,全年报送法治建设工作信息11条。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