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2 17:27 作者: 来源: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

  1.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

  (二)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内容。

  3.组织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专题学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互联网法律法规、信访法律法规等全面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集中培训;在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中学习传达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主要内容。

  (三)出台配套措施

  4.落实中共益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出台本部门贯彻落实的相关实施细则或措施。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高局党组依法执政水平

  5.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作用,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服务保障。

  6.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局党组会议制度》(含“三重一大”事项)。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质效

  7.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法定程序。

  8.落实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规范行政决策。

  9.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三统一”、备案和事后审查监督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10.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增强政府的执行能力。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全面梳理权责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网予以公布,同时公布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救济权利、监督途径等信息,实现动态调整。

  11.依法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切实加强本部门的民商事合同合法性、公平性审核审查工作,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年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共64件。

  12.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定》,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化、整合为统一通用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局官网、政务服务网等页面,全面公示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信息,执法事项,执法决定文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购置执法记录终端,建设可以录像的听证询问室,制定《音像记录清单》;严格根据省厅文件要求落实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委员会,制定法制审核清单。

  13.积极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培训和考试工作。将执法终端购置与执法证挂钩,推动全局执法证报考工作。根据省司法厅通知,今年未组织全省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待明年统一考试。经统计,目前全局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含执法监督资格)共142人。

  14.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牵头多部门推进“智慧益阳一张图”,建设内网信息平台,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水平。

  15.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和不断优化《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分管负责人、科室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截至目前,已结案行政诉讼共25件,其中机关负责人出庭21件。

  16.严格按照《益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益法办〔2020〕22号)的要求开展专项督察,根据市委法治办要求,将于11月10日前将督察情况报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1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编制《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及各领域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实施操作,公示方案及检查结果。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思维与能力

  18.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信访答复、信息公开答复、具体行政行为申请答复文书等材料向当事人开展“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工作。

  19.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

  2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务会议学法制度》;落实年度考法工作,学法考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

  2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局官网设立法治宣传专栏,宣传“土地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测绘日”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办公内网构建法律法规知识专栏。法治宣传室设法规科。在办公区公共区域位置设立法治宣传栏;有关政策法规、法治精神标语挂至办公区走廊;根据法治宣传任务,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张贴海报、制作展板、投至LED屏幕等形式灵活设置法治宣传栏。

  22.健全和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公益普法制度,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通过绩效考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通过年终绩效评分的形式予以通报。

  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经济发展秩序

  23.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工作,我局法规科工作人员荣获自然资源部“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光荣称号。根据全市“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及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启动本机关“八五”普法工作。

  24.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探索向基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强化审批事项后续监管。积极配合我市“一件事一次办”有关工作任务,推进本部门流程优化工作。

  25.继续深化“多证合一”,将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行政审批合为一项审批事项;积极配合“证照联办”“证照分离”等改革有关工作任务。

  26.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督”,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改革,在政务服务网站公开办理事务所需全部资料及要求,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缺失的申请材料及要求。

  27.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通过《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制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政策承诺,未出现不遵守政策承诺的情形。

  28.本机关无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职权;在行政执法工作未出现侵犯行政相对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29.加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30.通过《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明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避免印发限制竞争、滋生不正当竞争的政策文件。

  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3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对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自查,将根据市委法治办要求提交督查报告。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32.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宣读《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评估任务分解表》,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33.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与实施方案》。

  34.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访复议应诉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工作研讨微信群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工作会议、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联络协调、信息反馈、监督问责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提高本部门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

  35.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建设的督察与指导工作,根据市委法治办要求,将于11月25日前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部门的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36.强化本部门法规科人员配备,本单位法规科(信访科)在编人员3人,跟班学习1人,其中法规专职工作人员2人。

  37.积极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沟通联络、对接工作,及时报送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信息,全年报送法治建设工作信息12条。

  七、加分项目

  38.我局法规科工作人员在自然资源部“七五”普法先进工作评选中荣获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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