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面向社会购买履职所需辅助性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法律服务事项
(一)法治建设辅助工作
1.依法行政辅助工作
(1)为我局起草的重大决策、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要制度或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2)对以我局为当事人的合同提供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必要时参与重大事项有关洽谈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草拟或修改有关法律文件或协议文书;
(3)根据我局安排,参与特定事项或重大事务的处理,为处置重大、突发、敏感等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
(4)根据安排参加我局有关工作会议,解答法律咨询,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5)根据安排参与或主讲我局普法宣传、法律讲座等工作;
2.执法监督辅助工作
(1)对我局拟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提供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必要时对执法活动前期工作进行法律指导和风险分析;
(2)根据安排参与执法监督工作,为规范我局执法活动、优化执法流程、审查执法行为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3.信访法治化辅助工作
(1)参与接访及群众诉求依法分类处理工作,为来访来电群众提供基础的法律知识宣讲服务。
(2)对我局拟向人民群众作出的书面回复提供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3)根据安排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工作,为群众诉求依法分类处理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必要时牵头办理重大复杂的信访事项,主导信访件有关听证、调解等重要环节。
4.我局指定和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二)法律事务专项工作
1.受我局委托或根据我局安排,代理涉及我局(含由我局承办)的诉讼、复议、仲裁、检察监督、非诉执行、调查问话、谈判调解等法律事务;
2.根据安排参加我局法律事务有关会议,针对个案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分析不利后果风险,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3.受我局委托或根据我局安排,就有关法律事务或问题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个案相关的其他主体沟通对接,起草或参与修改有关文书文件;
4.我局指定和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三)指派律师专职坐班
指派2名律师在我局办公场所专职坐班,接受我局参照工作人员标准管理(例如上下班时间、因公外出、请假销假等事宜),听从我局合理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
二、聘任模式及费用
1.模式: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指派若干名执业律师组成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团队负责人负责统筹安排、监督指导团队完成各项工作,并安排2名以上执业律师或实习律师专职驻派我局坐班,按要求完成日常工作;一年内,驻派律师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2.服务费用:46万元/年(含税)
3.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资格条件
(1)律师事务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商业信誉。
(2)指派律师均应当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工作勤勉、敬业、高效。
(3)指派律师团队负责人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对党政机关相关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处理经验;驻派律师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主观能动性较强。
(4)团队负责人或主要负责我局工作的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①曾获法律服务行业市级以上荣誉称号;②担任过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③近5年来曾受聘担任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并得到服务单位较高评价;④熟悉征地拆迁、房地产、不动产登记、城乡规划、土地或矿产资源类行政处罚等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行政或民事纠纷案件,有代理相关案件的经历、经验。
四、选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
报名资料:报名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律师事务所简介及执业许可证(含正本及副本)、拟指派律师情况简介及律师执业证、服务方案及“附件2”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名须知:报名单位需在2024年12月23日17:00前将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递交至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南路299号北栋九楼920),并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634001078@qq.com。
2.评选决定
选聘工作组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且服务方案较为合适的律师事务所开展面试谈话,从业务能力、服务方案、指派律师的专业背景及实践工作经验、驻派律师的沟通和学习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评价,并最终确定入选的律师事务所。
附件:1.
选聘法律顾问服务报名表.doc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