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中心组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

3月2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中心组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党组书记、局长石录明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论述,解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及重大意义。
《长江保护法》坚持责任导向,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考核评价与监督,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长江保护约谈制度,规定国务院定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长江保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现有法律的短板和不足,切实增强了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石录明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立法内容,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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