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市局第12期业务大讲堂如期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录明主持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从严处理的暂行办法(试行)》《市纪委监委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五个一律”规定》等四个文件。
石录明表示,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坚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他强调,局系统工作人员有酒后驾车行为的,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和其他各类评先评优的资格,1年内不得晋升职级、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局系统工作人员因酒后驾车被给予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或连续2次因酒后驾车受到治安处罚的,一律予以免职处理;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自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或连续2次因酒后驾车受到治安处罚之日起2年内不得晋升职级、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局系统聘用、劳务派遣人员有酒后驾车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予以解聘。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徐峰院长以《乡村建设的认知与实践》为题,从“乡村建设的发展历程”“乡村建设面临的问题”和“乡村建设的认知误区”“乡村建设的研究实践”四个方面进行了精彩授课。既对乡村建设进行了全方位解读,又结合自身多年工作实际提出了独到见解,授课内涵丰富,深入浅出,旁征博引,非常精彩,不仅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增长了学识,还启发了思路,增强了信心。
石录明表示,徐院长的讲课与我们的工作关联紧密,既有对民居建筑的思考,又有对田园综合体的研究和探讨,对打开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思路有很大作用,增强了我们做好益阳市村庄规划工作的信心。他强调,要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引领、规划管控,体现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助推乡村振兴。
在家的局领导,市局全体干部职工(政务窗口工作人员除外),赫山区、资阳区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参加本次业务大讲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