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出让效能 巩固开发秩序——省厅来我市开展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06 09:04 作者:矿权科 来源: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8月30日至9月1日,省自然资源厅督导专员李元卓一行来我市督导矿产资源管理专项工作,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国育,安化县、桃江县分管副县长陪同督导。

  督导组先后赴安化县、桃江县等矿区进行实地督导,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各矿区采矿权公开出让计划执行情况、已成交采矿权落地投产情况、砂石土矿关闭注销情况、以各种治理名义非法采矿整改情况等。随后,督导组对非法采矿整改工作进行认真复核,针对问题图斑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整改期限。

  9月1日,督导组在我局组织召开了益阳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督导情况反馈会。会上,督导组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根据现行政策和既往案例的工作经验,对各县市区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督察组指出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自然资源部门要深刻认识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极端重要性,站在关系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高度认识此次督导工作,主动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要服务矿业经济

  要提升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要从矿山企业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精准施策消除堵点;要督促县市区落实工作推进倒计时制度,加快出让前期工作进度,按照“成熟一个,投放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采矿权出让工作。

  三要坚持依法行政

  要做好新老政策衔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矿产行业的遗留问题,做到法不溯及既往,也要注重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到知法、懂法、用法;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的主体责任,也要落实好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矿山安全生产制度,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推进问题整改

  全面准确把握工程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省违法违规采矿专项整治“双零”行动,既要对标对表、逐一销号,也要举一反三,强化项目审批、强化执法日常巡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坚决遏制和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矿业权投放投产计划、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制定“一案一策”,明确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整改工作,确保矿业权投放按时落地、违法问题及时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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