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不动产创新“不动产登记+信用”诚信模式
发布时间:2023-10-18 16:30 作者: 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助力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氛围,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优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沅江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不动产登记+信用”工作模式,于2023年10月13日在不动产登记系统正式嵌入式集成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功能开通。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守信是适用基础,监管是必要措施,沅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信用平台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对申请人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事前严格落实信用状况核查制度。在受理和办理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时,严格落实信用状况核查和应用,确保对符合不适用告知承诺情形的申请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受理和办理。

  二是严格规范事中工作流程。指引申请人规范填写承诺书,对全部申请人进行询问,明确承诺内容、虚假承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失信惩戒机制等。

  三是事后及时归集报送信用承诺信息。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业务,拟每季度抽取不少于5%比例的核准登记业务对申请人承诺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将信用承诺信息归集报送至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沅江市不动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政府官网进行网站公示。对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登记,发生登记错误且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构依法予以更正。

  下一步,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将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告知承诺的威慑力,拓展失信惩戒的广度,探索将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不动产登记的行为纳入各领域信用联合惩戒的范围,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信用承诺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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