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交房即交证”首次纳入土地出让交易条件
“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取得本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的,项目建设需符合‘交房即交证’要求。”2021年11月24日,桃江县8宗土地集中挂牌,其中,5宗住宅用地明确了需符合“交房即交证”要求,这是桃江县首次将“交房即交证”要求写入招拍挂土地的交易条件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进一步便民惠企,今年8月25日,桃江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桃江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完善审批体系等方式,督促开发建设企业主动作为,按时、按约定向购房业主交付商品房。本次将“交房即交证”要求纳入土地出让交易条件,对强化诚信管理、合同约束,提升群众满意度具有标志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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