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交房即交证”首次纳入土地出让交易条件
发布时间:2021-11-25 08:45 作者:肖利 来源: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取得本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的,项目建设需符合交房即交证要求。”20211124日,桃江县8宗土地集中挂牌,其中,5宗住宅用地明确了需符合交房即交证要求,这是桃江县首次将交房即交证要求写入招拍挂土地的交易条件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进一步便民惠企,今年825日,桃江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桃江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完善审批体系等方式,督促开发建设企业主动作为,按时、按约定向购房业主交付商品房。本次将交房即交证要求纳入土地出让交易条件,对强化诚信管理、合同约束,提升群众满意度具有标志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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