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湖南明年基本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发布时间:2019-12-13 15:38 作者: 来源: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焕明 通讯员 罗文清)“我家的宅基地和农房什么时候能拿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这是不少农村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湖南将按照“村组集中申请、批量受理登记”的方式,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应登尽登、能发尽发”。

登记对象为哪些?

按照“不变不换”原则进行确权登记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实事工程。记者了解到,目前湖南应发宅基地宗地数为1343.65万宗,已登记发证648.82万宗,剩余未登记发证约694.83万宗,每个市州和县市区均有任务数。从今年12月到明年12月,湖南将重点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做好权籍调查、测量、登记发证等工作,确保到明年底确权登记发证数量达到应发数量的90%以上。

哪些对象可以进行确权登记?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一鸥介绍,按照“统一登记”的要求,湖南将对未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确权登记,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已登记发证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对于宅基地已登记、农房没有登记,群众有换发不动产权证意愿的,申请人可提交农房补充调查信息,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王一鸥介绍,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改变用途出让或出租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不得确权登记发证。对已纳入城市规划区或成片征拆范围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列入此次确权登记范围。

怎么办理确权登记?

整乡整村统筹推进,村组集中申请、批量受理登记

记者了解到在进行确权登记之前,须进行农村一体化权籍调查,形成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包括完成土地权属、房屋权属、界址测量、宗地和房屋面积计算等,主要是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已确权登记的不纳入此次调查范围。

王一鸥介绍,此次确权登记总体上按照“省统筹部署、市指导督促、县市组织实施、部门分工协作、乡镇村组具体承担、技术指导支撑”的模式,整乡整村统筹推进。主要技术路线为依托1:2000不动产基础数据,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制作统一工作底图,采取图解法、勘丈法等调查方法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

“要积极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和乡村辅警等开展权属调查、指界、确认、集中申请、纠纷处理等,结合湖南实际,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调查为重点,一并开展地上房屋等建(构)筑物调查。”王一鸥表示,要简化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按照“村组集中申请、批量受理登记”的方式,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对于存在矛盾纠纷的,由乡镇村组组织进行调解,暂无法调处的,列为争议宗,待权属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资料、证明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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