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公告(大码头街道金花湖村资产管理委员会2016023)
发布时间:2016-04-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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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政征字[2016]第023号
益阳市资阳区大码头街道金花湖村资产管理委员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6)年政国土字第389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你村土地9.486亩(具体位置见征地红线图),拆迁征地红线内的建构筑物并迁移坟墓。土地征收作为益阳市向仓路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按照省政府(2012)46号、益政发(2013)13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房屋及地上建(构)筑物、坟墓迁移按照市人民政府(2014)1号令的规定执行。符合安置政策的被拆迁户,按规划方案落实重建安置用地。
违章建筑、抢种、抢养、抢装修、抢搭建的,将视作骗取国家补偿行为不予补偿。请各相关单位准备好权属证件以便进行登记。请相互转告并积极配合本次征地拆迁工作。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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