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公告(兰溪镇新华村2015002)
发布时间:2015-01-19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政征字[2015]002

赫山区兰溪镇新华村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3)年政国土字第2372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你单位土地7.8075亩(具体位置见征地红线图),拆迁征地红线内的建构筑物并迁移坟墓。土地征收作为益阳市2013年第一批次(地块三)项目用地。土地补偿按照省政府(201246号、益政发(201313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房屋地上建筑物及坟墓拆迁按照市人民政府(20141号令的规定执行。安置方案按照规划方案执行。

违章建筑、抢种、抢养、抢装修、抢搭建的,将视作骗取国家补偿行为不予补偿。请各相关单位准备好权属证件以便进行登记。请相互转告并积极配合本次征地拆迁工作。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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