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政征字[2014]第030号
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沧水铺村: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政国土字第401号土地征收审批单,征收你村土地14.9175亩,拆迁征地红线内的建构筑物并迁移坟墓。土地征收作为益阳市赫山区2013年沧水铺镇小城镇建设地块三项目用地。土地补偿按照省政府(2012)46号、益政发(2013)13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按市人民政府(2008)2号文件规定执行;房屋地上建筑物及坟墓拆迁按照市人民政府(2007)4号令及市政府(2011)1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安置方案按规划方案执行。
违章建筑、抢种、抢养、抢装修、抢搭建的,将视作骗取国家补偿行为不予补偿。请各相关单位准备好权属证件以便进行登记。请相互转告并积极配合本次征地拆迁工作。
特此公告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