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益阳市赫山区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项目用地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政国土字第60号文件批准,并已于2011年3月7日发出《征地拆迁公告》
一、
征收土地位置、界址及面积
益阳市赫山区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项目用地选址在益阳市龙光桥镇欧阳塘村,界址详见征地红线图,征收土地补偿总面积为107.802亩(土地类别分别为水田106.5075亩,菜地0.9433亩,农田水利用地0.352亩)。
二、
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
根据省人民政府[2009]43号文件和益阳市人民政府[2008]2号文件,该项目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如下:
1、
土地补偿费
土地类别
|
面积(亩)
|
补偿标准
(元/亩)
|
金额(元)
|
水田
|
106.5075
|
35300
|
3759715
|
菜地
|
0.9433
|
24710
|
23309
|
农田水利
|
0.352
|
35300
|
12436
|
合计
|
107.802
|
|
3795460
|
2、
青苗补偿费
土地类别
|
面积(亩)
|
补偿标准
(元/亩)
|
金额(元)
|
水田
|
106.5075
|
825
|
87869
|
菜地
|
0.9433
|
1050
|
1085
|
合计
|
106.8595
|
|
88954
|
说明:补偿费以最终签订的补偿协议为准。
三、农业人员劳动力安置方法:以货币方式给予安置资金由村委发放到户,该项目无农村居民房屋拆迁。
四、征地拆迁工作安排
1
、宣传动员;2011年3月3日—3月6日
2
、征地拆迁方案公告:2011年3月7日—3月14日
3
、征地补偿登记:2011年3月15日—3月17日
4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2011年3月18日—3月24日
5
、征地拆迁补偿支付:2011年3月25日—4月5日
6
、被征收土地腾地交地:2011年4月6日—4月10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快腾地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所有权、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负责组织,赫山国土分局负责具体征拆工作的落实;龙光桥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征拆安置工作,并指导欧阳塘村委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到位。
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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