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时间:2011-07-12 00:00 作者:贺俊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赫山区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项目用地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政国土字第60号文件批准,并已于2011年3月7日发出《征地拆迁公告》
    一、 征收土地位置、界址及面积
    益阳市赫山区年产20万吨废钢回收加工项目用地选址在益阳市龙光桥镇欧阳塘村,界址详见征地红线图,征收土地补偿总面积为107.802亩(土地类别分别为水田106.5075亩,菜地0.9433亩,农田水利用地0.352亩)。
    二、 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
    根据省人民政府[2009]43号文件和益阳市人民政府[2008]2号文件,该项目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如下:
    1、 土地补偿费

  

土地类别
面积(亩)
补偿标准
(元/亩)
金额(元)
水田
106.5075
35300
3759715
菜地
0.9433
24710
23309
农田水利
0.352
35300
12436
合计
107.802
 
3795460
 

    2、 青苗补偿费

  

土地类别
面积(亩)
补偿标准
(元/亩)
金额(元)
水田
106.5075
825
87869
菜地
0.9433
1050
1085
合计
106.8595
 
88954
 

    说明:补偿费以最终签订的补偿协议为准。
    三、农业人员劳动力安置方法:以货币方式给予安置资金由村委发放到户,该项目无农村居民房屋拆迁。
    四、征地拆迁工作安排
    1 、宣传动员;2011年3月3日—3月6日
    2 、征地拆迁方案公告:2011年3月7日—3月14日
    3 、征地补偿登记:2011年3月15日—3月17日
    4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2011年3月18日—3月24日
    5 、征地拆迁补偿支付:2011年3月25日—4月5日
    6 、被征收土地腾地交地:2011年4月6日—4月10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快腾地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所有权、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负责组织,赫山国土分局负责具体征拆工作的落实;龙光桥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征拆安置工作,并指导欧阳塘村委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到位。
 
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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