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三葵文化艺术中心研发基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时间:2011-05-14 00:00 作者:贺俊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 三葵文化艺术中心研发基地 项目用地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政国土字第61号文件批准,并已于2011年3月7日发出《征地拆迁公告》
    一、 征收土地位置、界址及面积
    益阳市 三葵文化艺术中心研发基地 项目用地选址在益阳市龙光桥镇全丰村,界址详见征地红线图,征收土地补偿总面积为4.8195亩(土地类别分别为水田3.222亩,旱地1.395亩,宅基地0.2025亩)。
    二、 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
    根据省人民政府[2009]43号文件和益阳市人民 政府[2008]2号文件,该项目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如下:
    1、 土地补偿费

  

土地类别
面积(亩)
补偿标准(元/亩)
金额(元)
水田
3.222
37615
121196
旱地
1.395
26631
37150
宅基地
0.2025
37615
7617
合计
4.8195
 
165963
 

    2、 青苗补偿费

  

土地类别
面积(亩)
补偿标准(元/亩)
金额(元)
水田
3.222
825
2658
旱地
1.395
525
732
合计
4.617
 
3390
 

    说明:补偿费以最终签订的补偿协议为准。
    三、农业人员劳动力安置方法:以货币方式给予安置资金由村委发放到户,该项目无农村居民房屋拆迁。
    四、征地拆迁工作安排
    1 、宣传动员;2011年3月3日—3月6日
    2 、征地拆迁方案公告:2011年3月7日—3月14日
    3 、征地补偿登记:2011年3月15日—3月17日
    4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2011年3月18日—3月24日
    5 、征地拆迁补偿支付:2011年3月25日—4月5日
    6 、被征收土地腾地交地:2011年4月6日—4月10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快腾地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所有权、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负责组织,赫山国土分局负责具体征拆工作的落实;龙光桥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征拆安置工作,并指导全丰村委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到位。
 
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
二0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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