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地告知书(桃花仑村资产管理委员会2)
赫山区桃花仑村资产管理委员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发(2009)43号《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益阳市人民政府(2007)4号《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及益阳市人民政府【2008】2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资阳区和赫山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和益政发【2011】11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中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现经益阳市国土资源局预审同意,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846亩(0.0564公顷),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征收土地拟建益阳市楼外楼小区扩征用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位于你村桃花仑村。
(一)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单位:元/亩
地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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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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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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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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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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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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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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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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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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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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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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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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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塘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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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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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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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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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拆迁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补偿。
三、从即日起凡在本拟征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扩建、搭建、抢建或突击装修及告之前违法违章修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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