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资规人〔2021〕8号
益资规人〔2021〕8号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彭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市)自然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彭靖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副科长职务;
胡志喜同志任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城区执法监察科科长职务;
王毅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文霞蔚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新区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文逸琪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一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斌科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部新区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徐超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综合调研科科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查管理科科长职务;
姚杰辉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体水体保护科科长,免去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理信息科科长和调查监测科科长职务;
周中正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首席审批员;
免去谭学军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首席审批员职务;
免去姚懿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和综合调研科科长职务;
免去张红艳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科科长职务;
免去余伟明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体水体保护科科长职务;
免去汤春龙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一分局局长职务。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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