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18 16:25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8年度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

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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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受理、审查、核发工作辖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三证”),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条件,负责受理项目改变规划条件的论证初审,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后变更规划建筑方案的初审和申报;负责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市规划局例会审核项目的初审;组织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负责工作辖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后监督管理,负责工业项目的规划核实;提出工业项目在竣工验收时未按规划要求实施的整改意见;负责规划公示工作,参与规划听证。

二、机构设置

赫山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从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连人带编划入3名、从市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划入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规划方案科工程规划科批后管理科档案管理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

2

 

3

 

4

 

5

 

6

 

第二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109.2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万元,下降10.48%;支出总计108.3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54万元,下降12.54%。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精简开支。

二、关于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 年度收入

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0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29万元,占78.96%;其他收入23万元,占21.04%。

三、关于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年度支出决

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0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2万元,占99.22%;项目支出0.85 万元,占0.78%。

四、关于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2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8万元,下降13.7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2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8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精简开支。

五、关于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6.2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8万元,下降13.7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2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8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精简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6.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8万元,占比11.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3万元,占比5.83%;城乡社区支出65.77万元,占比76.22%;住房保障支出5.81万元,占比6.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财政拨款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2.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3.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经费保障。

3.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拨款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经费保障。

4.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65.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及人员经费,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财政拨款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

6.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支出5.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关于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支出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确保了“三个不超过”,使“三公”经费支出有效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保有量0台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年初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结合全年工作情况,我委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完成较好。一是资金使用效益高。基本支出经费保障了人员工资、机关运转;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专项支出经费保障了国土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及上级交办的一系列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我委一方面要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争取一些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中;另一方面经费开支要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14.07万元,支出总计114.07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收入总计109.29万元,支出总计108.37万元;年末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09.29万元,支出总计108.3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7万元,较上年增加1.95万元,增加29.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批后管理工作经费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度益阳市规划局赫山规划分局决算公开表.docx.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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