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寨子仑山、西公山保护山体界线调整公示
益阳新殡仪馆和陵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选址于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办事处寨子仑村西公组,南临026县道、距离迎宾路直线距离约6千米。2020年4月22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了新殡仪馆和陵园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方案。益阳新殡仪馆和陵园项目主体工程总用地面积23.99公顷(约359.9亩),其中涉及寨子仑山(一级保护山体)保护山体面积调减12.0065公顷(约180.10亩),西公山(二级保护山体)保护山体面积调减3.47公顷(约52.05亩),已完成公示、听证等程序。
由于进场道路在项目选址阶段未明确线形,未纳入前期山体调整方案,2021年2月3日,经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第1期例会审查,拟同意调减寨子仑山(一级保护山体)保护山体面积1.4481公顷(约21.72亩),调减西公山(二级保护山体)保护山体面积2.9153公顷(约43.73亩)用于新增配套设施(进场道路)建设,现予以公示。
益阳新殡仪馆和陵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包含进场道路)整体调减寨子仑山(一级保护山体)保护山体面积13.4546公顷(约201.82亩),整体调减西公山(二级保护山体)保护山体面积6.3853公顷(约95.78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城市规划的合理性,维护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陈述申辩权等合法权益,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在本公示之日起七天内提出意见。
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图。
联系单位: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37-4243315
公示时间: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1日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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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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