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10:57 作者: 来源: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2月20日组织召开了《益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议补充洞庭湖经济圈节点城市的相应内容。

采纳情况及说明:予以采纳。规划确定益阳市城市性质之一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并在统筹区域协同发展方面,与周边城市合力促进洞庭湖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在区域交通层面构建高效网络,互联互通,快速融入国家运输通道,积极构建互联互通快速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二)建议加强衔接交通线路的动态变化。

采纳情况及说明:予以采纳。已对接交通部门,听取采纳交通部门相关意见。市域层面,以“十”字型铁路网、“一环八射”“四纵三横”高速公路为主骨架,“二纵四横”国道、“九纵九横八联络线”省道为主脉络,构建多种交通无缝衔接,交通大循环、对外大开放的区域型综合交通枢纽。市辖区层面,完善城乡道路网,推动白马山路、虎山路、关山路及东环线形成的城市快速交通环建设,串联市辖区内重要城镇和区域设施节点;推动轨道交通建设,建立“高铁、普铁、城际轻轨”多式共存的市辖区轨道交通格局。中心城区层面,构建由快速环线、区域快速通道、片区内部道路网系统及支路网系统构成“环形+放射式+网络化”的城市主要道路网格局。

(三)建议教育设施布局以时间成本覆盖情况为准。

采纳情况及说明:不予采纳。规划中的教育设施布局方案综合考虑了益阳市当前教育设施布局现状问题、规划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且与教育专项规划进行了充分衔接,配建标准、设施覆盖率统计等指标的计算方法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四)建议益阳市确定基本定位为衔接长株潭都市圈后,充分考虑长沙市的虹吸效应,发展自身特色的精品产业。

采纳情况及说明:予以采纳。规划大力实施“东接东融”战略,以规划融合为先导,以交通互联为基础,以产业配套为重点,以高效服务为依托,主动融入长株潭都市圈。在产业发展方面,规划充分衔接长沙市22条战略性新兴产业链,确定益阳市十大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从而形成特色互补的产业发展思路,同时结合我市自身产业发展基础,确定了农业、工业及服务业的特色产业体系。

(五)建议进一步优化公交站路线设计,避免人行回头路。

采纳情况及说明:不予采纳。公交站线路设计不属于总体规划层面规划内容,建议在专项规划中予以进一步落实。

(六)建议进一步核实市辖区基础设施规划图中的变电站数量是否遗漏。

采纳情况及说明:予以采纳。正在与电力部门及电力专项规划进行数据衔接,后续将以电力部门提供数据为准予以落实。

(七)建议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严格落实三区三线,不占用耕地。

采纳情况及说明:予以采纳。规划明确要深化耕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以推行田长制为抓手,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把保护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纳入耕地保护“一张图”管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抛荒监管;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耕地开垦后备资源和耕地恢复后备资源不得规划为林地等其他农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带位置下达耕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全面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稳妥有序恢复耕地保护目标缺口,统筹划定耕地后备资源。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从严管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制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有效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强化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八)建议分级增加点状绿地,强化绿地功能覆盖。

采纳情况及说明:予以采纳。规划充分考虑益阳市现状公共绿地分布不均、总量不足的情况,合理规划各类型、各等级绿地空间,并构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四级公园体系。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0.19平方公里,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7.94%。规划至2035年,城市绿地与开敞空间总面积为1019.12公顷,人均绿地与开敞空间面积提升至9.71平方米/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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