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9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128,市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了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为统筹做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与益沅桃城市群发展战略的对接

益沅桃城市群发展战略已纳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是我市“十三五”期间的重大发展战略之一。赫山区、资阳区、沅江市、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应紧紧围绕益沅桃城市群发展战略,统筹安排,同步进行。

二、切实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

各地应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评估成果,结合“十三五”发展需求,按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切实保障“十三五”期间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土地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与相关部门规划相衔接。要重点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规划期不一致的,2020年前建设用地的布局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三、科学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

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是本次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之一。对于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显示耕地增加的区县(市),省国土资源厅将调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各地要按照湘国土资办发〔201633号文件要求,在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类各业用地需求情况,科学、慎重、规范地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四、严格规划调整成果报批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切实领会本次土地规划调整的重点和实质,扎实做好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并组织好土地规划调整成果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各地应将规划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再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6229

 

 

 

 

 

 

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62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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