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村镇规划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8-09 09:08 作者: 来源:益阳市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7年,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城乡协同发展。村镇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切实做到“三个完善”,扎实做好“八项工作”,在加快建设“五个益阳”的新征程中展现城乡规划管理的担当和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一条主线”

认真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贯彻执行市委第六届一次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强化“以人为中心”的城市发展理念,突出整体效应和协同效应,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错位补位,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高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以高水平的规划推动城乡发展,以高效能的管理发挥规划引领管控作用,以民生为本的宗旨意识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以“双修双改”为总抓手,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二、“三个完善”

1.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构建合理的城乡空间。

按照建设富饶开放创新绿色幸福新益阳的新定位,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加快实现各区县(市)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单元控规全覆盖并依法审批。加快编制完成城市(县城)各类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完善和推动城市景观风貌、综合交通、防洪排涝、绿地系统、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报批及实施工作,严格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积极探索和完善县、乡空间规划体系,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提高美丽乡村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有序推进我市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工作

2.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提升规划权威性。

积极探索高效的规划管理机制,持续推进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打破“城乡分治”规划管理的“二元”体制现状,整合县(区)规划管理职能,建立“城乡一体、分工协作、职责明确”的全域规划管理体系。强化城乡规划审批,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规委议事制度,严格实施“一书三证”规划管理制度,实现对城乡规划横到边、纵到底的有序管理。维护规划严肃性。进一步理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或单位之间在镇(乡)、村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职责。

3、完善技术力量,提升业务服务水平

以人为本,加强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充实规划管理技术力量。完善规划队伍人才结构,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工作专家库。重视人才引进,探索人才引进新思路,新办法。加强队伍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托各大专院校开展规划业务知识培训,合理安排干部职工才加对外学习和交流。注重法规、政策学习,定期组织规划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使规划业务人员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牢牢掌握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内涵和实质,为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三、八项工作

1、总体规划:推进区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和评估。以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评估工作为契机,积极沟通协调,结合各区县(市)优势及发展现状,坚持共建共享原则,从功能定位、空间结构、产业布局、交通体系等方面对接上位规划要求。正在修改或重新制定总体规划的县城,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要求加快编制和审批工作进度,争取年内完成。总体规划2020年到期的县城,要谋划和启动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评估方案,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其他县(市)要对总体规划近期实施情况进行梳理、评价,确保上下贯通、有效实施,实现“纲举目张”,最大限度发挥规划效应。

2、专项规划:对照落实省住建厅“双修双改”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区县(市)2017年至2020年专业专项规划编制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加快推进专项规划编制。贯彻“民生优先”、“环境优先”的指导思想,优先编制与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功能修补有关的各类规划。2017年内完成城市规划区内山体、水体保护界线的调查、确认和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启动区县(市)城区旧城更新规划的编制工作。强力整合多方筹措,积极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及时将各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控制性详细规划:充分认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和重要性,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在合理划分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进度。年底前,要实现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将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进行整合,并汇编到一个控规成果图集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报备和动态完善。

4、镇规划和乡规划:各区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指导镇、乡人民政府根据新《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确定的村镇规划的层次和内容,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按计划在2018年底前对原镇(乡)规划进行修改或重新制定。原建制镇总体规划镇区部分内容、深度已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由区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汇总,报市规划局备案;未达到要求或者还未制定镇区规划的,要修改或制定镇区规划。

5、村庄规划:按照《国家住建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要求,切实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抓住主要问题,坚持简化和管用,重点完善村庄整治、房屋设计及村庄风貌等方面的内容,并统筹考虑水路房、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等功能。全面推广《益阳市美丽乡村建设导则》,对已编制的美丽乡村规划,要进一步完善提升;尚未编制规划的,要根据地理气候、民俗风情、人文历史、产业结构等区分类型,同类型能复制的,可借鉴复制同类地区已成熟的规划,降低成本,打捆审批。推广运用《益阳市三区村民建房标准图集》,规范村民建房,抓好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

6、城乡规委建设:要把切实加强城乡规委建设作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市规划决策机制的抓手,继续完善已初步建立的县(市)乡两级规委制度。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库,储备规划专业人才,优化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效率。

7、城乡规划管理:要夯实基础,完善规划管理体系,不仅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做好规划实施与管理、规划监督以及规划执法工作。做到“二个到位”,一是“一书三证”发放管理到位。严格按《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要求,规范发放程序,完善发放档案。二是规划实施监督到位。强化规划核实,制定并落实批后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强化批后管理和档案管理严肃性。建立批后管理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的有机衔接和信息互联互通,落实省委、省厅要求的自2017年起实现违章建设零增长的目标。

8、规划技术培训:开展各层次、各种形式的规划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按需施教、务求实效,制定各区县市(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交流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有目的的组织规划系统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外出学习考察,进一步开拓视野,提高我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水平。

 

 

 

                              益阳市规划局

                               20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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