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湖南省沅江市新湾矿区建筑用砂(砂砾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有关结果公示如下:
评估机构:湖南兴地矿业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名称:湖南省沅江市新湾矿区建筑用砂(砂砾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评估委托人: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估对象:湖南省沅江市新湾矿区建筑用砂(砂砾石)矿采矿权
报告编号:湘兴地采评字〔2023〕013号
评估目的:为委托人对湖南省沅江市新湾矿区建筑用砂(砂砾石)矿采矿权实行有偿处置,提供在本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该采矿权价值公平、合理的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评估日期:2023年2月13日~2023年5月18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技术参数与经济指标:
截止2022年10月底,新湾矿区建筑用砂(砂砾石)矿保有控制资源量247.4万t(131.6万m3),含砾砂质粘土综合利用量为114.6万吨(81.3万m3),本次评估利用资源储量362万吨,设计损失量 12万吨,采矿回采率98%,设计可采储量343万吨,设计生产规模6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3.87年,基建期0.5年,评估计算年限4.37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砂(砂砾石)矿和制砖用含砾砂质粘土原矿。矿山固定资产投资703.22万元,流动资金63.16万元,无形资产投资74.5万元。单位原矿总成本费用 14.43元/吨,单位原矿经营成本费用12.44元/吨;建筑用砂(砂砾石)矿原矿不含税销售价22.12元/吨,制砖用含砾砂质粘土原矿不含税销售价8.85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果:本评估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规定的评估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确定湖南省沅江市新湾矿区建筑用砂(砂砾石)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评估截止年限至2023年3月31日的价值为人民币1140.34 万元,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元叁角肆分整,评估可采储量单价3.32元/吨。
根据2021年9月发布的《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湖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2021年版)的通知》,益阳市砂的基准价为3.0元/吨,本次评估可采储量单价均高于基准价。
公示日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若有不同意见,可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寄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科反馈。
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