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0)第0143号
发布时间:2020-06-08 10:05 作者: 来源:不动产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资阳区金花湖社区迎春北路3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益国用(2005)第302018号(原权利人为益阳市资阳县乡公路管理所),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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