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0)第0244号
甲方将房产转移给乙方,并办理了转移登记,但土地使用权一直未转移。现乙方申请将土地使用权转移至其名下,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原甲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土地证号:益国用(2016)第F00406号
土地使用权人(甲方):刘健玲、郭籽钰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朝字第00124219号
(乙方):刘琼
不动产坐落:朝阳区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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