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资汽车路桥北社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权利人名称为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证号为:益国用(2004)第301425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