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1)第002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叶青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叶金泉
土地证号:益国用(2010)第G01201号(对应的土地权利)
房产证号:益房权证朝字第00122840号
建筑面积:136.14平方米
不动产坐落:朝阳区朝阳办事处江金社区紫金花园23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二科
联系方式:0737-4166209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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