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1)第0108号
发布时间:2021-03-26 13:39 作者: 来源:不动产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星支行,因保管不慎,将义务人李蕴哲于2018年2月13日办理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因义务人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对拟注销的不动产证明进行遗失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湘(2018)益不动产证明第0002637号

权利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星支行

义务人:李蕴哲

不动产坐落:高新区海棠社区中核缇香名苑二期品阁楼架空层02室等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三科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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