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1)第0207号
义务人何赛红,因保管不慎,将权利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的房屋他项权证遗失。因义务人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时需提交房屋他项权证,现对拟注销的房屋他项权证进行遗失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房屋他项权证明:益房他证朝字第514003408号
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
义务人:何赛红
不动产坐落:高新区朝阳办事处江金社区新和香江城1栋707室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三科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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