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1)第0208号
发布时间:2021-05-31 10:00 作者: 来源:不动产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权利人李锋,因保管不慎,将义务人蒋术才于2020年9月10日办理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因义务人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对拟注销的不动产证明进行遗失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湘(2020)益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873号

权利人:李锋

义务人:蒋术才

不动产坐落:赫山区朝阳路社区御景东方1#2#2-1901室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金山南路

益阳市政务中心一楼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三科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