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3]第[0535]号谭国华继承(受遗...
申请人谭国华因继承原因取得昌志华坐落于高新区朝阳办事处江金社区五洲城A座-1131室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湘(2022)益阳市不动产权第1011725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08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证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用途 | 坐落 | 面积 |
| 1 | 430903009004GB00117F00020131 | 湘(2022)益阳市不动产权第1011725号 | 昌志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其他商业服务用地/商业服务 | 高新区朝阳办事处江金社区五洲城A座-1131室 | 21.14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迎宾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4209608
公告单位:[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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