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3]第[0611]号刘志兰不动产权证...
发布时间:2023-08-14 00:00 作者: 来源: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刘志兰因保管不善,将地房字第1701号 益市国用(1993)字第0570号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作废。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证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用途 坐落 面积
1 430902001017GB00020F00010029 地房字第1701号 益市国用(1993)字第0570号 刘志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资阳区汽车路办事处人民路社区503室 56.21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迎宾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4209608

公告单位:[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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