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第[0327]号余小玲余小燕余...
发布时间:2024-06-13 00:00 作者: 来源: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申请人余小玲、余小燕、余慰芳因继承原因取得余迎春坐落于赫山区赫山办事处洪家村社区107室1-107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00003999 益市国用(1999)字第F0848-13038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证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用途 坐落 面积
1 430903008014GB00009F00010006 00003999 益市国用(1999)字第F0848-13038号 余迎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赫山区赫山办事处洪家村社区107室 77.8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迎宾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4209608

公告单位:[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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