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第[0461]号雷菁华继承(受遗...
申请人雷菁华因继承原因取得郑刚坐落于赫山区赫山办事处大丰村111室1-111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712015808 益国用(2014)第G03255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09月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证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用途 | 坐落 | 面积 |
| 1 | 430903008006GB00004F00010010 | 712015808 益国用(2014)第G03255号 | 郑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车库/车位 | 赫山区赫山办事处大丰村111室 | 43.00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迎宾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4209608
公告单位:[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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