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第[0707]号李俊继承(受遗赠...
申请人李俊因继承原因取得李和告坐落于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办事处东风岭社区201室1-201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00023325 益国用(2014)第F00033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证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用途 | 坐落 | 面积 |
1 | 430903008024GB00052F00030007 | 00023325 益国用(2014)第F00033号 | 李和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办事处东风岭社区201室 | 99.68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迎宾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4209608
公告单位:[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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