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4]第[0736]号刘华刘跃华继承...
发布时间:2024-11-21 00:00 作者: 来源: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申请人刘华、刘跃华因继承原因取得刘贵民坐落于资阳区大码头街道鹅洋池社区203室1-203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00015750 湘(2021)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824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证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用途 坐落 面积
1 430902001018GB00027F00020022 00015750 湘(2021)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013824号 刘贵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资阳区大码头街道鹅洋池社区203室 112.9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迎宾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4209608

公告单位:[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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