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其他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相关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由房屋所有权人单方申请的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现予公告。土地权利主体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土地证权利人 | 房产证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 1 | / | 王测试测试 | / | / | 赫山区人民大道888号中智第五代住宅小区101室301 | 235.22 | 住宅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迎宾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A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7-4209608
公告单位:[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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