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7)第0110号
发布时间:2017-12-20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蔡韶华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高新区朝阳办事处海棠社区新世界梓山湖畔(一期)37#104室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为:湘(2017)益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567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明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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