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6)第0026号
发布时间:2016-10-17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范延湘、曹琼旎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高新区朝阳办事处江金社区春晓小区620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益国用(2009)第G0342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0011904000001662号,现申明作废。请与该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相关的权利人,自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到本登记中心申报自己的权利。逾期,本中心将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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